<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2]5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农委《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1月16日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省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