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以事前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使我国的政府监管开始进入转型时期。面对不断增大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力,如何充分提升监管效能成为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应当调整各项监管制度,确保监管法律体系的科学化和系统化,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主动性,合理把控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和尺度,实现监管方式的合目的性,并通过监管手段的多元化和现代化回应不断变化的监管实践的需求,促进监管转型的落实,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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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