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接续推进、叠加聚合,检察机关以往依托内设机构部门的检察专业体系已经无法一贯到底,难以适应当下实践需要,也给检察权的微观运行造成一定阻碍。将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作为检察专业体系建设的逻辑起点,按照社会分工发展规律的专业化要求,明确以专业体系建设为基础的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方向。同时,借鉴高校学科体系、医疗专业体系的分类规律和运行模式,研究检察专业体系的专业分类依据,确定分类的基本范畴、分类方法、分类导向。由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人员分类专业化、业务办理专业化、管理制度专业化方面探索构建检察专业化工作格局,以期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权力科学配置运行,提升权力制约与监督效能提供些许借鉴。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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