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社会科学普及领域以地方立法为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宪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追求以及矛盾治理为此类立法提供了多元动力。由实践观之,社会科学普及地方立法模式主要区分单行立法和纳入型立法两类,立法体例亦不尽相同。从趋向而言,单行立法逐渐演进为社会科学普及地方立法主流模式;各地立法的主体和体例形式呈现趋同化之势;各地亦注重以问题为导向,促使立法内容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