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年发展型城市所追求的是一种青年与城市两者的创新创造活力相互激荡、青年和城市两者的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优质城市发展方式。把青年人才引进来、留下来,是相关工作推动落实的前提。因此,在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过程中,深圳应注重通过完善人才引进体制机制“招青引智”,让“城市对青年发展更友好,青年对城市发展更有为”,并以此助力打造“双区”建设中的人才高地。目前,深圳引才制度仍存在境外“高精尖缺”青年人才引进机制不畅、区域人才合作立法阙如以及青年人才引进后缺乏相应配套措施供给三方面突出问题。未来,应重点运用好“双区”建设下先行先试立法权的优势,突破引才体制机制存在的困境。相关重点工作的开展,要在用好现有先行先试立法授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第二批授权,扩展境外“高精尖缺”青年人才来源和执业领域,还需积极推动制订大湾区人才合作示范法,促进大湾区内人才充分流动,同时通过完善现行青年人才引进体制机制,弥补立法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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