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办发[2019]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2月2日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