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抗结核治疗所致的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主要类型及发生率。方法采取上门访视、电话回访、查阅病历等方式,对武汉市新洲区2014-2015年治疗管理的肺结核患者ADRs进行回顾性问卷调查分析。结果 ADRs发生率为30.51%(356/1 167),其中男性ADRs发生率为31.45%(279/887),女性为27.50%(77/280);≤34周岁患者ADRs发生率为23.08%(69/299),3564周岁患者ADRs发生率为29.41%(180/612),65周岁及以上患者ADRs发生率为45.70%(107/256),共597例次。ADRs报告率为3.37%(12/356)。以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20.39%(238/1 167),肝损害发生率为11.31%(132/1 167),神经和精神系统损害为6.26%(73/1167)为主;其中发生1种ADRs者占48.03%(171/356),同时或先后发生2种ADRs者占39.89%(142/356),发生3种及以上ADRs者占12.08%(43/356);除视神经损害外,其他ADRs首次出现时间中位数均在强化期内(≤53 d)。有无ADRs在治愈率、转MDR-TB/中断治疗等转归上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该区抗结核治疗所致ADRs发生率较高,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改善治疗依从性,提高治愈率和减少MDR-TB/中断治疗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