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在宅基地制度立法方面已经相对完善,如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发布、下达的若干规定与意见都对宅基地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以切实保证农民利益。但同时也发现存在着布局散;多数村庄无用地规划,有规划的一般都起点高、标准高,不符合实际情况现象严重;一户拥有多处住宅现象普遍存在,宅基地私下交易市场活跃的使用现状。宅基地存在问题主要包括宅基地闲置多、宅基地浪费大、所有权形同虚设、使用人群变化大、功能变化大、存在买卖行为、对违法宅基地的拆除措施难以落实等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实施,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使用权登记的有序推进,截止2014年7月,我国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证率达到80%。同时流转试点也初见成效,如浙江、四川、江西部分县市宅基地流转试点均较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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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大学锦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