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界定为"校闹",并提出相应治理措施,为学校处理各类"校闹"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注意:八类行为被明确为"校闹"《意见》指出,实施下列"校闹"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