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假"的词义发展轨迹,可以判定:在"假寐"这一固定结构中,"假"义为"非正式","假寐"的本质意义即"非正式睡眠"。这种"非正式"可以有多种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如没有睡意、衣冠不除、时间短暂等。表示这些外在形式的意义是"假寐"的临时情境义,它只在特定情境中成立。将蒲松龄《狼》中"假寐"一词解释为"假睡"或"小睡"都不合适,前者只是揭示了其某一临时情境义,后者连临时情境义也未能准确揭示。合适的做法,是将该词的本质意义和临时情境义结合起来进行解释。

  • 单位
    平顶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