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介绍了传统行政改革和新公共管理驱动的(NPM-inspired)行政改革的区分,并对一些定义和概念的适当用法作了评述。然后对大不列颠/英格兰、瑞典、德国、法国等四国地方政府改革的相关措施和绩效进行了评价。可以说,从民主责任、多功能和区域可行性上看,瑞典和德国的地方政府属传统类型,它们在这些方面做得相对好些,而英国和法国的地方政府相对来说绩效不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