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需要,财政部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均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不再执行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其中固定资产核算变化较大,包括固定资产的定义、财务核算方式、明确需计提折旧、信息披露范围都有所调整。本文通过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具体变化及其影响,并提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