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的介入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引发旅游纠纷的一种普遍现象,且由于第三人范围界定的不明确,使得由其故意或过失造成违约之责任承担规则存在争议。文章首先界定了旅游法律关系中第三人的范围,并从违约原因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类型化区分;然后,对履行辅助人和与旅行社不存在任何法律联系的第三人行为造成合同违约的责任进行了系统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