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内政办字[2020]2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