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充满动荡与不确定性的当前时代,康德关于永久和平的哲学规划依然值得我们重视。作为当代康德主义哲学家,哈贝马斯和黄裕生为推进永久和平理想进行了重要的理论探索。在康德至黄裕生的理论构思中,国家的身份与作用构成了趋向永久和平前景的关键。现代国家具有民族国家和人民国家的双重身份,后者构成现代国家的正当性基础;基于国家的人民性身份,人类方可确立合理的规范,走向合乎法权的永久和平。在民族国家与人民国家的张力中,康德从国家法、国际法和世界公民法三个层次给出了维护和平与权利的规范。哈贝马斯主张,应当超越民族国家,从制度宪法化入手,在超国家和跨国家的层面上落实世界公民权利。黄裕生则从完全人民国家出发,确立未来和谐世界体系的诸原则。三位哲学家的理论构想越来越清晰地显示出,向人民国家的过渡是实现永久和平的关键。从政治现实主义的角度看,在黄裕生的康德主义和平规划中,个体主义的理论预设、人民国家的和平天性与历史终结的方式等议题,均存在可疑之处。这展现出实现永久和平理想的若干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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