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留产妇的生命权而牺牲其生育权的子宫切除术,仍是控制产科出血的最后手段。产科急症时,患者本人无法做出意思表示,子宫切除术的知情同意权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子宫切除围术期,实施知情同意,仍存在许多法律盲点及实践困难。本文阐述了产科子宫切除术告知的法律义务、行为主体,以及告知患者子宫切除的方式。

  • 单位
    武警广东总队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