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使用旅行费用法对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游憩价值进行评估。针对旅行费用法存在的2个缺点:①与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②只能评价森林游憩的使用价值,分别引入发展阶段系数之比以及条件价值法中对森林游憩非使用价值的评估,加以调整。评估结果表明,旅行费用是影响游客到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游玩的最重要因子。2007年,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游憩价值为39727.4万元,人均1805.80元,消费者剩余8599.6万元,人均390.90元,评估结果与当前国内外所做同类研究相近,过程相对较为合理和客观。图1表1参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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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浙江农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