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等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21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刘忻2021年11月17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一、将《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