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中国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入,根源自结构调整与体制改革的结果性因素正促使社会运行的风险性不断累加,突发事件的治理必须是、也只能是由政府承担起主要责任。对社会突发事件治理中的政府责任的探讨与明晰具有双重现实意义,一方面,风险社会中政府需要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和权责划分;另一方面,相关政府职能的设置与义务的履行不仅体现着现代政府功能应用的科学性,更符合政府社会管理中维护公共秩序、调节阶层矛盾的核心内涵,并彰显和谐社会理念的人文精神与价值关怀。

  • 单位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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