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4年5月,水利部确定江苏省盐城市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之一,试点期为2015—2017年。2018年,盐城市试点建设高分通过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2019年获水利部命名公布。通过试点建设,盐城市水生态文明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