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自发状态下的村志编纂,成果难以预期,质量难有保证,难以适应"村落终结"时代的需要。政府部门应当及时调整自己的角色定位,尽快将村志编纂全面提上日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设置,将"村村修志",最好是自然村"村村修志",纳入国家第三轮修志工作规划,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的村村修志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村村修志,尤其要优先保证已经消失和即将消失的村庄的村志编纂,改变目前村志编纂中制度供给和管理规划力度不足的现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抢救文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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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