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总结口腔专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发生规律,尤其是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不良反应的特点及处理情况,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及修订药品说明书提供参考。方法收集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上报的231份ADR报告,对患者的性别,原患疾病,ADR发生时间,给药途径,药品类型,累及系统,临床表现及新的/严重的ADR等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结果 231例ADR报告中,患者男152例(65.80%),女79例(34.20%);原患疾病中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最常见(100例,43.29%);ADR多发生在给药1天至1周内(107例,46.32%);静脉给药是引发ADR最常见的给药途径(181例,78.35%);ADR共涉及8类药物,共44个品种,抗肿瘤药物引发的ADR居首位(69例,29.87%);ADR最常累及消化系统(138例,59.74%);共发现15种药品引发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ADR或ADR的性质比药品说明书描述的更严重。结论临床医护人员在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静脉给药;临床药师在患者用药过程中要做好药学监护及药物咨询工作;注意辨别新的/严重的ADR,做好ADR上报工作,从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以促进药品厂家修改药品说明书。

  • 单位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