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核心地位的确立,是全社会对“创新”不断加深认识以及“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地位持续提升的结果。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现代化建设的人才支撑,确立人才引领驱动的战略地位,这就要求从理论上回答对创新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的客观因素和条件,特别是创新主体在创新活动中所受到制约的制度性环境,并由此做好人才创新生态的顶层设计,厘清营创概念的逻辑内涵,以营创理念为行动先导,构建高质量发展的营创格局,为营创提供制度性的环境保障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