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各门学科地位差异的形成,源于不同主体建构的一整套评价标准。学者们按照专门化、规范化、理论化标准判定学科的学术地位;政府、大学和求学者等社会主体则根据各门学科对各自的功能意义对大学学科赋予不同的等级。在学科等级规范得到规定者和参与者的广泛认同后,等级标准遂演化为一种社会公意,控制着学科建设实践并将其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