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轻罪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占比显著增加,表明犯罪的平均危害性下降,呈现出法益社会化的特点。现代风险的公共性强化了刑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安全保障需求,轻罪立法背后是刑法功能从报应向预防的转向。刑事手段介入从实害结果发生提前到危险行为实施,从禁止特定侵害到防范不特定侵害风险,凸显刑法的行为规范属性。但是,当前的预防性刑事治理中存在刑罚体系的轻缓度不够、刑事司法的教育预防功能不足、社会公众规范意识欠缺等方面的问题,有待立法、司法、守法等法律运行各环节的系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