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治、法治、德治是乡村治理的三个基本要素,三者之间的融合对于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实践中三治融合依托不同的组织载体开展,但多为单一模式简单相加,融合程度不足,不能适应农村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要坚持自治是根本、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基础,形成彼此紧密相连、相互融合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