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解决新疆水利工程在穿越荒漠区域弃渣再利用及土地复垦或者植被恢复的问题,提出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纳入自然资源部门矿产资源管理范畴,补偿原土地承包人土地复垦、植被恢复费用,土地复垦或者植被恢复方案由政府统一编制,项目法人出资。可以实现变弃渣为资源,复垦或者植被方案操作性更强,研究结果可为弃渣利用及土地复垦提供参考。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