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穗(越)房拆字[2010]3号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下述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越)拆许字(2010)第3号]。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水均岗河涌南段综合整治。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越秀区共和路共和六横街16号之1部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