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动驾驶技术集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高新技术于一体,它是未来智能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立法缺位的情形下,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技术风险、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不仅对我国现有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侵权责任认定与分配规制、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法律挑战,而且使公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鉴于自动驾驶汽车风险防范的紧迫性,安全理应成为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的首要价值。自动驾驶汽车立法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技术中立和风险防范原则。至于立法内容,在可预测的范围内,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标准、强化自动驾驶汽车网络安全和乘客信息隐私安全、革新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认定与保险规制方面,构建安全可行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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