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考是一种高利害的选拔性考试,高考分数具有刚性、可比的独特优点,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高考形式公平的诉求。高校招生"唯分数"固守才学本位原则,能够有效选拔人才和抵制人情关系的侵蚀,有利于促进社会流动、维护社会公平,但也存在加剧中学应试教育、学生负担过重、难以考察德行、难以体现创新实践能力、难以精准选拔人才等弊端,高校招生"唯分数"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公共选择结果。高校招生"唯分数"是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举办大规模教育,在人情关系社会中兼顾高校招生形式公平与管理效率的阶段性产物。高校招生"唯分数"问题可从分段推进高校招生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深化促进全面发展的高考科目与内容改革、加大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等方面着手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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