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一词的内涵十分广泛,"比例原则"作为公法上的普遍原则之一已经被行政法领域学者深入的研究,在英美法刑法领域结合宪法也有比较深刻的阐述,但在我国刑法领域基本属于空白阶段。因此,本文试图先从"比例"一词的语言学、经济学、再到我国传统哲学领域来源为切入点,逐渐扩展到对"比例原则"的理解,最后由此具体到刑法中的比例原则的定位问题,认为刑法中的比例原则至少应当包括三个子原则:应罚性、需罚性和均衡性,希望能够做一个初步的梳理和判断,为将来的研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