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失信惩戒的性质争鸣主要围绕在行政失信惩戒与行政处罚的关系上。从形式上看,行政失信惩戒主要有精神类、监管类、资格类、记录类、公示类等惩戒措施,包含部分行政处罚措施。在实质方面,行政失信惩戒不符合行政处罚的实质识别标准,部分惩戒措施不具有制裁性。行政失信惩戒不可定性为行政处罚。行政失信惩戒运用了其他型式化和未型式化行政行为的行政手段,未型式化行政失信惩戒手段可分为具有行政实效性确保手段和非强制性手段。行政失信惩戒是集合了各种行政手段以达到失信治理目的的复合性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