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B公司投资建造一座现代化文化演艺中心,集办公、会议、文化、演艺、影视等一体化服务功能。当地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拟收购该演艺中心,现经评估该中心房地产价值为24150万元(含税)。如该公司将演艺中心出售给政府部门,按照《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规定,需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税率5%计算缴纳增值税1150万元[24150÷(1+5%)×5%]。为了免缴增值税,有人建议该公司以演艺中心房地产先投资成立一个公司,然后再将该中心股权转让给当地政府部门,这样操作可免缴增值税。此方案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