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洪碑》和P.3720文献,保存了多通晚唐时期僧官的授予告身和敕牒文书,学界对这些文书的研究,多关注于文书内容,而对文书的本身格式及相关行政运作关注不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考证出P.3720所存"黄牒"文书可能是发日敕类型的敕牒而非告身,同时通过敕牒和敕授告身的文书运作一般程序,复原出唐中央授予沙州僧官敕牒和洪告身的行政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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