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18]205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再次调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2017-2020年)的请示》(漳政[2018]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提出的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二、调整范围(一)东山湾二类区(标识号:FJ-137-B-Ⅱ)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类别、主导功能、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