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舞蹈的发展历史中,舞蹈与音乐的协作关系始终为人们所关注和思考。在现当代舞蹈创作中,诸多舞蹈作品中的音乐只是作为舞蹈综合呈现中的一个要素,与舞蹈动作语言的创编及舞蹈结构并无明显而直接的关联,也几乎看不到其对舞蹈创作与表演的丝毫羁绊,舞蹈最大程度地发挥了主体性、主动性与独立性,俨然超越了音乐。相比之下,音乐编舞法作为舞蹈创编的一种思维模式和技术手段,令舞蹈从属于音乐的形象,成为对音乐形式的客观化摹写,这将舞蹈与音乐的协作关系在形式上取得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