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这对于目前正在蓬勃推进的融合教育改革来说同样极具指导意义。有什么样的融合教育评价机制,就有什么样的融合教育办学导向。融合教育的评价问题,是决定融合教育发展方向与发展水平的关键问题,也是有效破解当前融合教育实践难题、实现高质量推进的重要前提。所谓融合教育的评价机制,是指以普通学校里的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为关注对象,以有效促进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全面融入普通教育,使其获得适性发展为核心目标,围绕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评价主客体关系等诸要素构建的一系列规范与制度的总和。从融合教育评价所涉及的范围来说,要涵盖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发展、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化、融合教育教学、融合学校建设以及区域融合教育发展水平等领域。而其核心应是清晰准确地回答普通学校里的融合教育对象应获得怎样的发展以及应如何有效衡量这种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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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