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梁启超学习了康有为的书法理论,但又与之相区别。他提倡高古浑厚的六朝碑,细化了北魏书法的分期,谈到了康书未曾细究的东魏、北齐与北周书法,还进一步运用时势造书风的规律从事书法史的研究,并对阮元《南北书派论》予以认可。此外,梁启超在奉行康有为以形式为主的审美的同时,还对传统的“个性的表现”予以认同。其所谓“线的美”“力的美”“光的美”则显然受到了西方艺术创作与理论的启发,预示着新的书法美学理论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