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州市作为浙江省医保门诊付费方式改革的先行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基本医保对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改革。通过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门诊人头定额标准、实行基于医共体的门诊基金打包付费以及配套激励、监管与考核机制,初步控制了门诊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激发了医疗机构成本控制的内生动力,夯实了家庭医生的健康"守门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