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制度化举措。目前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制度运行主要由养老服务公共政策进行驱动,实践中存在"重购买,轻服务"的不足,导致政策效力难以实现。在法政策学的视角下,既要审视当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以及将这些政策上升为法律的可行性;也要运用政策来灵活应对发展中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需求。基于法政策学的制度设计理论,应当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中政策激励和法律约束相结合的"政策-法律"互动与融合模式,根据已出台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的内在机理去设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法律框架,从而更有效地实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 单位
    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