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委托代理,本质上属于央地事权划分问题。从国家治理的视角,分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的央地分工原则,揭示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选择逻辑。以国有农用地的治理变迁为例,验证央地在垦区管理上的事权划分和动态调整过程。研究发现:从治民是否分离、治官是否分离、治事是否战略需要三个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可以分为中央直管、央地共管、地方属地化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治理模式会随维度变化而动态调整。央地分工治理,归结为中央政府对效率和风险冲突的权衡。研究将增进国家治理理论在自然资源领域的拓展,对形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的央地分工理论,实现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落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