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的化解水平直接关系着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应用,并对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具有深刻影响。作为"四大检察"格局的重要组成,行政检察监督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在阐述我国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基础上,就现阶段行政检察监督的困境展开分析,并基于检察视野,提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监督的主要路径。期望能进一步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继而保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水平,促进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的优化和智力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