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交易所2018年4月底在主板市场启用新增订的零利润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规则,从实施效果看,此次新增订规则所内含的制度优势对内地的生物科技企业产生了较强的"虹吸效应"。港交所此次增订规则以生物科技类科创企业为突破口,注重对上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性研发能力及商业化发展努力的监管,并对其提出了资深投资者前置"领投"等特殊要求。在充分认识零利润生物科技公司显性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新增订的上市规则尤为重视效率与安全监管目标的合理平衡,且明显体现了科创企业上市规则类型化设计思路,规则内容整体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针对性、灵活性与开放性。内地科创企业上市规则设计应充分借鉴港交所的制度经验,在设计理念上要强调效率与安全监管目标之间的合理平衡,可根据行业类型对科创企业制定分类梯队上市规则,具体制度内容应体现专业性与针对性、灵活性与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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