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其他省市的具体实践,结合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下列困境:三大平台建设及人员的配备对地方财政形成的压力;保护公民隐私权与监控网络舆情之间的平衡;设立国资律师事务所以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短缺的可行性;地区间、民族间文化差异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挑战。面对上述困境,可采取如下对策: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强化网络安全意识;采用"免费法学生"培养模式,为律师资源短缺地区输送人才;注重对工作人员关于民族风俗和宗教习惯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