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县一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护(育)林,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加快实施退耕还林等重大林业工程,着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有力地改善了生态,美化了环境。1959年,长沙县进行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县有林地面积19476.8公顷,森林覆盖率为9.3%。目前,长沙县有林地面积77367.3公顷、林木绿化率49.81%、活立木蓄积量453万立方米,并拥有"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示范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十佳两型中小城市""国家级生态县"等诸多高含金量的绿色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