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介绍在一个财政预算年度内,采购人采购一批办公家具,分别是:床4.6万元、桌子4.98万元、沙发4.5万元、柜子3.9万元、书架4万元、组合家具4.8万元,总计26.78万元。审计部门认为,办公家具采购总和超过了市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0万元。审计部门认为该采购人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计划,更没有按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所以将该采购人的行为定性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