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环保部将湖北省列为首批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试点省份后,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但该办法效力不及地方性法规。为加强湖北省生态红线保护的法律保障,应尽快制定湖北省关于生态红线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的湖北省生态红线法律制度。文章从生态红线的内涵分析出发,在对湖北省生态红线法律保障困境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应加快制定湖北省生态红线的地方性法规,明确统一的监管体制,加强生态红线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并采取包括生态补偿在内的多种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