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邮轮旅游产业日趋火热,旅客在邮轮上遭遇人身损害后的赔偿纠纷也日益增多。因目前我国法律关于邮轮海上人身损害的界定及法律后果存在模糊与空白,故大多数旅客只能选择基于旅游服务合同起诉旅行社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非选择基于侵权起诉邮轮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而选择侵权之诉的前提在于界定清楚海上人身损害的范围及邮轮人身损害的发生原因。即船舶航行在海面上所发生的人身损害,均属于海上人身损害。旅客因船舶碰撞、邮轮服务及不可抗力在邮轮上遭受的人身损害,均属于邮轮海上人身损害,并由邮轮承运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