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新时期的调解制度,既不是传统解纷方式的简单延续,也不是对西方ADR潮流的模仿照搬。它建立在我国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实际需要之上,将中国崇尚和谐的传统与当今世界追求协商共赢的文化融会贯通,与综合治理工作一脉相承,构成了极富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