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是按照省司法厅《司法所建设导则》要求,做好司法所外观形象设计工作。同时统一悬挂标识门牌,制作包含姓名、职务、分工等内容的办公室桌签、工作证。二是在各司法所设立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职能窗口,并派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人值班,打造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窗口,较好履行各项服务职能。三是各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工作站,积极开